綜合法制晚報、北當鋪京晨報報道
  昨日上午,北京二中院對曾引起廣泛關註的 “貨車壓垮大橋”案做出終審判決,判處貨車司機張文軍有期徒刑三年,賠償褐藻醣膠金額改為273.8萬元。去年,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張文軍有期徒刑四年,賠償經濟損失1556萬餘元。張文軍上訴稱賠償過高, “子子孫孫都賠不起”。
  今年9月,該案二審開庭。張文軍認為量刑太重,責任不能全由建築設計自己承擔。
  2011年7月19日,一輛重達160噸的嚴重超載沙石貨車通過北京懷柔區寶山寺白蒸烤箱河橋第一孔時,發生橋梁坍塌。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 2011年7月19日零時許,張文軍駕駛一輛重型半掛牽租辦公室引車運載沙石料,行駛至懷柔區寶山寺白河橋時,因車輛嚴重超載110餘噸,致使橋梁垮塌。經懷柔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毀的橋梁價值1556萬餘元。經北京市公安局懷柔分局交通支隊認定,張文軍承擔此事故全部責任。
  二審中,二中院依法重新委托北京京評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對被毀的寶山寺白河橋進行評估,估值為273 .8萬餘元。而針對張文軍提出白河橋存在質量問題,法院則認為,國家道路及橋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查報告、檢測報告及橋梁定期檢測、保養記錄、維修記錄等,證實沒有證據證明該橋存在質量問題,白河橋垮塌的原因是車輛荷載嚴重超重。
  聽到最終的宣判結果後,張文軍的家屬緩慢走出法庭,表情沉重,表示刑期減了一年是好事,可百萬餘元賠償金仍無力承擔。記者隨後致電張文軍家屬,對方不斷重覆著一句話,“還是賠不起,不知道該怎麼辦。”
  (原標題:北京“貨車壓塌大橋”案終審賠償減少上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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